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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
2020-02-21 18:15  

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院和导师协商提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负责聘请。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专家一般至少1人,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占少数。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实践经验较丰富和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行业内专家至少1人,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占少数。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学院聘请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应针对学位论文本身提问,学位申请人则应予以答辩。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知识等也可进行提问,以检查申请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负责审核学位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对照《江苏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相关要求,提出学术评语,评定学位论文,作出答辩决议。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审阅论文全文,坚持学术标准,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公平合理,并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答辩(保密学位论文除外)。

四、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规定的科研成果;

3.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重复率达到相应学院规定的要求。

5.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达到《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所规定的要求。

五、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与资格审核

1.申请人应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当学期第四周前提交学位论文及答辩申请。

2.导师应在半个月内审毕学位论文,对论文作出详细的学术评价,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学风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和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3.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等进行初审,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4.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计划和科研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核,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5.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未解除;

2)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修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

3)有考试舞弊和论文写作作伪现象。

6.个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如科研成果尚未达到要求,但其学位论文已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且其他答辩条件也已符合,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可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六、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议程;

2.导师简要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

5.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3)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或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等进行表决;

4)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决议书,公布表决结果。

七、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

1.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如有1名委员因故缺席,可将其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及表决意见在答辩委员会会上宣读,作为有效票计算。如有2名以上(含2名)委员缺席时,论文答辩应改期举行或另行组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答辩委员会应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3.在通过论文答辩的同时,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提出学术评语,评定论文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三等。

4.如论文答辩未通过,则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一年,但均不得超过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下同)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进行表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照常进行,不得在校等待下一次答辩。

5.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中,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做为归档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归档。

八、答辩人的职责

1.答辩人在答辩中,有权充分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理论和实践意义,有义务认真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在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宣布评语及决议后,答辩人若有不同意见,可在答辩委员会宣布学位论文决议三日内向分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

2.学位论文答辩环节是启发、引导研究生科学思维的重要过程。论文答辩会应有问辩过程,避免答而不辩。

3.答辩人参加答辩会,要服装整洁、仪表大方。报告时语言要简炼,表达要准确,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报告论文时应使用PPT文件。

4.答辩会的会场布置要端庄、清洁,会标要整齐。每位答辩委员的桌前均应放置一本学位论文以备查。

5.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三天应登陆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系统进行登记,未进行网上公告的答辩无效。

九、答辩秘书的职责

1.介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

2.做好答辩记录并归纳整理。

3.统计投票结果。

4.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

5.协助学院和答辩主席做好答辩会的其它工作。

十、其他

研究生答辩应保证合理的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以保证答辩质量。跨学科选题的论文在答辩时要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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