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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2020-02-21 18:14  

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一、学位论文评阅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须在答辩前4周进行。

二、学位论文评阅人(单位)的确定

被抽中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其评阅人(单位)由研究生处根据有关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和专家等具体情况确定;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其评阅人(单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三、学位论文评阅人的要求

1.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端正,在该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评阅人原则上应从学科水平不低于我校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选聘。

2.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2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应有1位校外专家。

四、学位论文的送审

1.硕士学位论文按照一定比例,采用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盲审。凡被学校抽查到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双盲送审,其余由学院负责送审,同时各学院应按照不低于所有申请学位人数20%的比例进行双盲送审。

2.保密学位论文不实行盲审。

五、盲审论文的报送要求

1.每篇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报送纸质稿(两份)、电子稿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纸质稿(两份)。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的内容必须一致,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盲审。

2盲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3.所有报送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六、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包括学术评语和评阅结果两部分。

1.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主要内容为:

1)论文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

2)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写作水平及其他优缺点。

2.学位论文的评阅结果可分为:

1学位论文评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2)学位论文评阅结论,包括: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是否同意学位论文答辩,分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三种。

七、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

评阅意见是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和学位审核的重要依据。

1.凡学位论文评定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辩, 而且评阅人未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则可以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如果有评阅人提出修改后答辩,则申请者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和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3.如果评阅意见中出现不合格不同意答辩的情况,则按照如下办法处理:

1)如有2位评阅人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或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者,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1位评阅人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或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如申请人和导师认为学位论文评定等级不合格或评阅结论不同意答辩是学术观点分歧所致,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异议,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确认后方可进行复审。

3)硕士学位论文的复审工作由所在学院进行,复审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如复审仍有1位评阅人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或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者,则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4)不予答辩的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或重写后的学位论文必须重新评阅,如重新评定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且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辩者,方可参加下一年学位论文答辩。

八、其他

1.如有评阅意见认为学位论文有剽窃作伪等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格。

2.经抽查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的论文,论文评阅意见由研究生处负责回收;凡由各学院自行送审的论文,评阅意见一律寄送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将评阅结果通知导师或研究生本人。

3.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学院和导师应对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送审评阅。未经审核而进行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的研究生,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4.“学位论文评阅书返回后,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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