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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
2020-02-21 18:14  

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进入评阅和答辩程序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具体如下。

一、抽查范围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抽查组织

1.按照普遍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对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普遍抽查;对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上学年各级学位论文抽查中有不合格论文的学科和同一导师有3名(含)以上同时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重点抽查。

2.抽查工作由研究生处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组织,随机抽取。

3.凡在学校论文抽查之后提出学位申请要求的,其学位论文一律由学校送审。

三、送审办法

1.抽查到的学位论文一律实行双盲匿名评阅。由研究生处选择学科水平不低于我校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集中送审,评阅意见返回后通知各学院。

2.送审论文要求:论文的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研究生每人需提交2本论文。

四、其他

1.被抽查到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因故不能提交论文送审,可参加下一次的学位申请,但论文仍由研究生处匿名送审。

2.被抽查到的研究生应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尽量提前提交学位论文,以免影响答辩。

3.论文评阅的有关规定详见《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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