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硕士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硕士生专业实践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保障
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硕士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参与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硕士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二、专业实践时间
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硕士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实践组织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 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专业实践环节;
2.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 硕士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专业实践单位;
4. 依托于学校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硕士生的专业实践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必须制定相关的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项目、模式、组织、管理、考核等问题出台规定,并安排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实施细则和方案应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1. 硕士生应于第2学期末与导师一起制定并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报研究生处。
2. 硕士生进入企业开展专业实践,应与企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硕士生在企业实践期间的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3. 各学院应加强硕士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硕士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 硕士生在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应按照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工作,并按单位或行业相关要求参加保险。
五、专业实践考核
1.专业实践环节是硕士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硕士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生专业实践环节,半年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320学时(每周20学时,按16周计算),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640学时(每周20学时,按32周)计算。
3.硕士生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在申请学位答辩前两个月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处备案。
4.硕士生所在学院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导师应根据硕士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并由各学院将成绩汇总后交研究生处。此项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六、其他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