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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8 20:26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1.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日制和非全制根据招生计划按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最低复试线存在同分情况,将全部纳入复试范围。

2.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40%

3.复试名单详见江苏海洋大学网站公示。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42—20234 4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

时间:42日下午3:00500  

地点:苍梧校区文通楼111(全日制)

苍梧校区文通楼124(非全日制)

面试(全日制)

时间:43日全天

地点:苍梧校区文渊楼110

面试(非全日制)

时间:43日、4日全天

地点:苍梧校区文渊楼216、文渊楼134

联系人: 郭赟老师      联系电话:15261347759

(三)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1.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5.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无固定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核表详见(附件2)。

6.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7.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详见(附件3)。

8.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中心)指定邮箱:jou2023mpa@163.com,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为开放型命题,测试范围详见MPA 教育中心网站,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计入复试总成绩。

1)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笔试过程中不允许查阅任何纸质、电子资料,须独立答题,如发现行为不端,取消复试资格。答题结束后,请及时提交;

3)请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作答,答题时间限定为1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采用考生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译汉、英语短文阅读、评委提问题等环节,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外语应用与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分钟,满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在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道德品质以及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生进行个人情况汇报,采用口头汇报形式(3分钟以内),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7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5.心理素质测试

MPA 教育中心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三)复试缴费

1. 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生。

2. 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调剂

第一志愿拟录名单确定后如有调剂名额,报研究院批准后方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2.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 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 对申请我校公共管理士(MPA)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 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根据调剂情况安排考生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3 +(复试总成绩×0.4/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 江苏海洋大学MPA 教育中心将按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分类,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公布复试结果,同时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管理综合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我校拟录取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全日制非定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可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的,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全日制定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九、咨询、申诉与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518—85895543)。申诉人对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

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及江苏海洋大学 MPA教育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附件2: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3: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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