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
 首页 | MPA概况 | 中心动态 | 教学管理 | 师资力量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 学生文化 | 下载专区 
首页
 中心新闻 
 通知公告 
 教学信息 
 
教学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首页>>教学信息>>正文
关于2023年秋季MPA研究生论文开题与答辩的相关通知
2023-07-15 18:13  

MPA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做好2023年秋季研究生开题与论文撰写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文开题答辩安排:

2021级MPA研究生第二次开题答辩、2022级MPA研究生第一次开题答辩工作程序如下:

1)研究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公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要求如下:1.初稿要求要列出提纲,提纲需列出三级标题;2.学生不与导师联系,或者开题报告表上未写论文提纲的,教育中心将不安排该生的开题答辩,自动视为延期开题;3.参加开题学生必须把《开题报告表》和导师同意开题的信息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交到MPA教育中心郭赟老师处。4.开题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开题答辩后,研究生要根据开题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3)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最迟于11月15日交到教育中心做好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的备案工作。

 二、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安排:

1)申请延期毕业的2020级MPA研究生和2021级MPA研究生(通过开题答辩,在满足毕业条件基础上,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如下:1. 2023年10月10日前将经过导师审核并同意参加论文预答辩的论文初稿电子版上交到MPA教育中心;2.2023年10月底11MPA教育中心组织论文预答辩,11月中旬左右组织论文送审工作,盲审合格,并认真按专家要求修改且经过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2023年11月底毕业论文答辩,12月份完成毕业各项毕业手续。

 2)其他通过开题答辩的2021级同学,请于2023年12月份前完成论文初稿撰写以及修改工作,拟定于2024年3月份组织预答辩,5月份论文送审,6月份正式答辩。

 3)其它要求:1.提醒各位申请延毕的同学,一定要在暑假期间密切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的各项工作,做好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2.论文开题与论文撰写实行导师负责制,请各位导师加强对学生论文撰写各个环节的指导。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3年7月15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
电话:(0518)85895545      邮编:222005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